適用場景 | 法律依據與起訴要點 |
1. 協議離婚后拖欠 | 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撫養費金額與支付方式,對方未按約定履行的,可憑協議起訴(無需以離婚為前提) |
法院判決書 / 調解書已確定撫養費義務,對方逾期未付的,可直接申請強制執行(也可另行起訴追討) | |
3. 未離婚但分居拖欠 | 父母分居期間,一方未支付撫養費的,另一方可代表子女起訴(不受婚姻狀態限制) |
原告: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(如在校大學生、喪失勞動能力者);
法定代理人:由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(父 / 母)作為法定代理人參與訴訟(需提供戶口本、撫養權證明等身份關系材料)。
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(戶籍地);
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,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(需提供被告居住證、租房合同等居住滿 1 年的證明);
特殊便利:若被告下落不明或在外地,也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(降低維權成本)。
身份與關系證明
子女出生醫學證明、戶口本(證明親子關系);
法定代理人身份證、離婚證 / 離婚協議 / 法院判決書(證明撫養權歸屬與撫養費約定)。
撫養費支付義務證明
協議離婚:離婚協議原件(需明確金額、支付周期如 “每月 5000 元”“每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”);
訴訟離婚:法院生效判決書 / 調解書(直接載明撫養費義務);
未離婚分居:分居協議、居委會出具的分居證明(輔助證明未共同生活及撫養責任分配)。
拖欠事實證明
銀行轉賬記錄(證明對方最后一次支付時間及金額,推算拖欠時長);
催款記錄:微信 / 短信聊天記錄、郵件、書面催款函(需體現 “要求支付撫養費” 的明確意思,避免模糊溝通);
證人證言:鄰居、親屬出具的書面證言(證明對方未實際履行撫養義務)。
實際損失佐證
子女教育費發票(學費、輔導班費用)、醫療費票據、生活費支出憑證(證明撫養費需求的合理性,若主張增加撫養費需重點提供)。
當事人信息:原告(子女)、法定代理人(撫養方)、被告(拖欠方)的姓名、身份證號、住址、聯系方式;
訴訟請求:
核心訴求: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撫養費 XX 元(明確計算方式:如 “2023 年 1 月至 2025 年 10 月,每月 3000 元,共計 9.9 萬元”);
后續保障:判令被告按 XX 元 / 月的標準,自 2025 年 11 月起每月 5 日前支付撫養費至子女 18 周歲;
費用承擔: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。
事實與理由:簡述親子關系、撫養費約定情況、被告拖欠事實(附關鍵時間節點),引用《民法典》第 1085 條作為法律依據。
線下立案:攜帶起訴狀(按被告人數 + 1 份準備)、證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、法定代理人身份證、授權委托書(若委托律師),到管轄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,填寫《立案登記表》;
線上立案:通過 “人民法院在線服務” 小程序上傳材料,審核通過后繳納訴訟費(財產類案件按標的額比例收取,1 萬元以下通常 50 元),完成立案。
法庭調查階段:依次出示證據,重點說明:
離婚協議 / 判決書的合法性(證明撫養費義務來源);
轉賬記錄與催款記錄的對應關系(證明拖欠時長與金額);
法庭辯論階段:駁斥被告常見抗辯理由:
若被告稱 “經濟困難”:要求其出具收入證明、銀行流水,若有隱匿財產可申請法院調查(如查詢微信、支付寶賬戶);
若被告稱 “已現金支付”:要求其提供收條或證人證言,否則承擔舉證不能責任。
若勝訴:法院會判決被告在指定期限內支付拖欠款項,并明確后續支付方式;
若調解:雙方可協商分期支付方案(如 “先付 3 萬元,剩余部分每月付 2000 元”),法院出具調解書(與判決書具有同等強制執行效力)。
申請時機:判決 / 調解書生效后,被告超過履行期限(通常 10-15 天)未支付的,立即申請;
管轄法院:向作出判決的一審法院或被告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;
提交材料:強制執行申請書、生效裁判文書、申請人身份證、被告財產線索(如銀行賬戶、房產、車輛信息)。
財產查控:凍結被告銀行賬戶、微信 / 支付寶余額,查封房產、車輛;
財產處置:拍賣被告非生活必需房產、車輛(即使是唯一住房,若面積過大或有出租收益也可執行);
行為強制:發出搜查令,對被告住所搜查隱匿財產;
金錢懲罰: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金(按日萬分之一點七五計算);
信用懲戒:限制高消費(禁坐高鐵 / 飛機、禁買房產),列入 “失信黑名單”;
人身約束:對拒不履行的被告處以罰款(個人最高 10 萬元)、拘留(15 日以下);
協助執行:向被告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,直接從工資中劃扣撫養費。
誤區:認為拖欠多年就不能起訴;
法律規則:撫養費追索屬于 “基于身份關系的請求權”,不受 3 年訴訟時效限制,可追討所有未支付的歷史欠款(如拖欠 10 年仍可全額起訴)。
風險:僅提供微信聊天截圖(無原始載體)、口頭催款(無書面記錄),可能不被采信;
規避:重要證據保留原件(如離婚協議、轉賬憑證),催款時明確說清 “拖欠 2023 年 3 月撫養費 3000 元,請于 5 日前支付”(留存文字記錄)。
誤區:拿到判決書就萬事大吉,未調查被告財產;
關鍵動作:起訴前通過親友、物業等渠道了解被告房產、車輛、工作單位信息,申請執行時提交給法院,提高執行效率。
子女病歷、醫療費發票;
學費通知單、物價上漲證明等。
流程:向法院申請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與開庭傳票(公告期 60 天),公告期滿后被告仍未出庭的,法院可缺席判決;
執行:判決生效后直接申請強制執行,法院可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凍結其名下財產。

